師生團體意外保險方案與Q&A     

 為保障社區大學學員就學期間,及教師任教期間,因各項突發意外所產生的額外負擔,111年度春季班起,新竹市三所社區大學(科學城社大 竹塹社大 竹松社大)依新竹市政府委託辦理社區大學行政契約書之規定,啟用師生保險方案。

 

問:申請理賠須要準備什麼文件?怎麼申請?

答:申請流程如下

1.與社大辦公室領取保險申請書紙本或直接網路下載列印,依發生之事故,備齊下列所需文件

新竹市社區大學學員團體保險金申請書(可於社大辦公室索取紙本文件)
新竹市社區大學學員團體保險金申請書範例

(1)醫院或診所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正本。

(2)醫療費用明細表(就診收據):可提供正本或副本,副本則須請醫院或診所開立與正本相符之單據,且需加蓋醫院關防。

(3)理賠申請單:可接受理賠匯款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與學校索取保險員名字與寄送地址,寄給南山人壽承辦人員辦理,保險單上請填上保險號碼 GU00029238

 

問:理賠金何時給付?如何給付?

答:文件備齊送交保險公司後正常情形15天,直接匯款至申請人繳付之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帳戶。

 

問:未來社大會協助我辦理理賠的事項嗎?如何詳知保險內容與相關保險諮詢?

答:若有需要會連繫保險公司人員提供專業諮詢,學員或家屬辦理出險理賠可直接與保險業務人員洽談辦理。

 

問:為什麼要保學員團體意外保險?

答:為了讓新竹市社區大學師生在課程期間能獲得妥善的保障,避免發生重大事故卻無法獲得適當保障的情況發生。依新竹市政府委託辦理社區大學行政契約書之規定,師生應於在學期間辦理新竹市社區大學學員團體意外保險。

 

問:保險的保障為何?

答:承保年齡15至80歲:保障為70萬元的意外險,1萬元的意外醫療險;承保年齡未滿15歲(學童保險):保障為100萬元的全殘意外險(若意外身故僅能退回保費),1萬元的意外醫療險,81至99歲(不承保)。保險期間皆為開學日起至學期結束(含補課週)期間內的每天24小時。

 

問:保費多少?合理嗎?

答:保費以學期計,承保年齡15至80歲,春、秋季班200元、暑期班100元。由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協助完成選商及議價程序,亦為目前最優惠的價格。

 

問:何種情況可以申請理賠?

答:任何因意外受傷害之醫療、住院、殘廢、死亡均可申請理賠。

 

問:教師保險資格為何?

當期具開課資格教師者,可於當期社大招生期申請投保。

 

問:我是線上課,並無校外教學,也需要保學員團體意外保險嗎?

答:因保險提供承保期間內24小時、不限場域發生之意外均可申請理賠。加上社大活動多,經常辦講座、走讀、社區服務學習、學習成果社區展演,讓課程更貼近生活及社區性,社大師生在教室外的教學活動更加頻繁,社大學員學習的風險與保障需求更大。

 

問:已參加團體保險,校外教學課需要再次單次投保嗎?

答:不用,(但教師需於校外課的前一週與辦公室確認學員是否都參加團保,並繳交學員團體意外險費,確認全班學員已投保。)

 

問:不是上課受傷可否申請理賠?

答:保險生效日期間意外受傷不分國內外地點都可申請理賠。(新竹市三所社大的開學起迄日不同,保障期間不同,請同學自行選擇投保單位)

 

問:我可以為我的家人投保嗎?

答:不可以,本項保險契約納保人為社大學員與教師,所以非學員及非本教開課教師無法納入保險。

 

問:我一定要保嗎?我自己已有保意外險,可以不參加嗎?

答:為了讓新竹市社區大學學員在課程期間能獲得妥善的保障,避免發生重大事故卻無法獲得適當保障的情況發生,111年度建議有報名課程的社大學員投保。

 

問:我本身已有保險,可以重複投保嗎?可以兩邊都申請理賠嗎?

答:可以。社大學員團體意外險之保險公司可接受副本申請。

 

問:我在不同的社大上課程,每一門課都需要交保險費嗎?

答:學員在新竹市所屬三所社大其中任一所上課,每學期都只要投保一次即可,不能在兩所同時投保。

 

問:那我如果申請退課,在三所社大都沒上課,還能投保嗎?

答:不可以,本項保險契約納保人為社大學員,所以學員因退課失去新竹市社大學員身份,則失去投保資格,保險費全額退費,請至原投保單位辦理。

 

問:以非健保身份在診所看診可以理賠嗎?

答:可以,非健保身份在健保診所看診可以理賠,只是因非健保身份,所以付的醫療費用會比較高,更應該要投保意外險。

 

問:若在非健保機構看診可以理賠嗎?例如:國術館或其他民間療法。

答:不行,需在經健保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即「健保特約醫療院所」。

 

問: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實支實付型)

答:第十三條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第十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前項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實支實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問:不納保相關切結事項?

答:依新竹市政府委託辦理社區大學行政契約書之規定,社大應於師生在學期間辦與任教期間理新竹市社區大學團體意外保險。對於不參加保險之師生,應親自簽立「不予納保同意書」。因此若意外事故發生時由師生自行負責。倘不同意簽署切結書,社區大學得不受理學員報名參加課程活動。

「不予納保同意書」請親自社大辦公室簽屬並繳交給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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